在审计过程中,我们发现农业专项资金存在着一些“另类”的流失现象,专款不能专用,导致农业专项资金不能充分发挥效益。具体表现形式如下:
1.“资源共享”型:专项资金以专项工程的名称购买各种器材,但实际所购器材的保管及使用并不在该单位,而是长期“借”给其他单位,专款专用有名无实。
2.“雁过拨毛”型:下拨的专项资金,以“开发经费”或“管理费用”的形式返还给上级有关单位或主管部门,专款在投入到专项课题前实际已被“瘦身”,不能做到全额投入项目。
3.“有去无回”型:将专项资金汇到其他相关协作单位,以“推广费”、“广告费”等名称宣称用于推广专项课题,但实际推广成果却没有相关的回馈信息,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,资金流失在所难免。
针对这些现象,应采取相应的对策:
1.从资金使用的角度来看,应建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目标责任制。这对专项资金采取有计划地连续性考核,使得资金在落实、投放、使用、成效的整个过程都有监督,除了考核如何用,用在哪,更要考核用的效果如何,避免无的放矢。
2.从审计的独立性来看,需要加大上审下和交叉审计的力度。这样可以摆脱资金使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的干预,独立、恰当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,从而保证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的真实性。
3.从强化警示效果来看,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处罚违纪问题。应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,对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可以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、监察等部门进行通报批评,公开曝光,提高相关人员对专项资金的重视,防止资金的流失。